利用工作之便窃取价值昂贵的单晶硅材料,结果被判刑6年。 经嘉善法院审理查明,2007年11月至12月间,被告人仝彦波在浙江昱辉阳光能源公司单晶车间任操作工期间,多次偷窃单晶硅料共计30.025公斤,价值60433元。后他将其中20公斤变卖得赃款4万元。仝彦波还帮助他人联系买主,销售偷来的价值306084元的单晶硅。